根据2024年沧州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政策,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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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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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就医人员:报销比例降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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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急诊人员:与市内相同级别机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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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比例降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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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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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就医人员:报销比例降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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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急诊人员:与市内相同级别机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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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比例降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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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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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就医人员:报销比例降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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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急诊人员:与市内相同级别机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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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比例降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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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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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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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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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以下医疗机构 :600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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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 :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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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跨省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非急诊或未转诊人员下降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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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部分城市(如大庆、延长县)对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有进一步调整,例如大庆市一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75%,三级医院1700元、报销55%
四、查询方式
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沧州本地宝】回复【居民医保】获取最新政策、缴费入口及报销教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