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贵阳市,领取生育津贴的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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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足额缴费时长
职工需满足用人单位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 12个月 ,且缴费期间需符合国家和贵阳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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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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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分娩前缴费不足12个月,但分娩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也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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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连续缴费不足6个月生育,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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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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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在生育或手术结束后12个月内提交申请,逾期可能影响津贴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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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需连续缴费满12个月且分娩前已参保,生育津贴按实际缴费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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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政策依据贵阳市医疗保障局最新通知整理,确保与现行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