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自2024年7月1日起将13项辅助生殖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具体政策如下:
一、纳入医保的项目范围
包括取卵术、胚胎培养等13项技术,涵盖人工授精、试管婴儿等常用辅助生殖技术。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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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管理项目 :5项(如取卵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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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管理项目 :8项(如胚胎培养)
二、报销比例与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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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报销比例80%,个人自付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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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报销比例70%,个人自付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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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自付比例 :所有项目均需先行自付10%
三、费用示例
以一代试管婴儿为例,总费用约11,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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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报销 :8000元(取卵术2500元+精子优选处理750元+胚胎培养4500元+胚胎移植2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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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报销 :7980元(同上,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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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 :约2420元(11,400元×30%)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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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 :医保支付额不挤占门诊统筹基金限额,个人负担部分纳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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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范围 :政策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2025年仍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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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南京等城市具体费用可能因医院而异,建议治疗前与医院确认
五、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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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费用可能通过职工大病保险进一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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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家庭等特殊群体可关注省级补贴政策(如辽宁、陕西)
以上信息综合自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及权威媒体报道,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