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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面临社保欠费的情况下,新单位通常 能够 交进去社保,但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条件。以下是相关信息的整理:
- 与原单位协商或投诉 :
- 如果原单位未办理减员手续,导致社保仍显示为在职人员,新单位将无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此时,新单位应与原单位协商,或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责令原单位补交保险费。
- 原单位补缴社保 :
- 新单位可以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招工手续,然后凭新单位招工手续让原单位为劳动者单独补缴所欠社保,补足欠费后由原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减员处理,新单位再为劳动者办理增员。
- 个人补缴后向原单位追偿 :
- 如果单位无力补缴社保费用,部分地区允许个人先补缴,再向单位追偿。具体操作流程包括向当地社保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并赔偿损失。
- 办理减员手续 :
- 劳动者需要回原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劳动关系不存在后,原单位到社保办理减员手续,并出具回工回执。新单位拿到回执后,即可为劳动者续缴社保。
- 法律依据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和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未按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可能面临滞纳金或罚款。
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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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单位在遇到社保欠费情况时,应首先与原单位沟通,了解欠费原因,并协商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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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原单位拒绝补缴或无法联系,新单位应及时向当地社保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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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办理社保转移或续缴时,应确保原单位已办理减员手续,并拿到相关证明文件,以便新单位顺利办理增员和续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