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医保政策规定,医保停缴后医保卡内个人账户余额仍可正常使用,但医保报销待遇将暂停。具体说明如下:
一、医保卡内余额的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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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和药店购药
停缴期间,个人账户余额可用于在医保定点医院门诊、药店购药及支付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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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等特殊医疗需求
若发生急诊或抢救等符合医保目录的医疗费用,仍可按个人账户余额支付。
二、医保报销待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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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住院报销停止
停缴后,医保将暂停对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的报销,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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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封存规则
医保账户在停缴次月封存,次月起停止享受医保待遇。若补缴后连续缴费满6个月,可恢复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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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恢复后的待遇恢复时间
正常缴费后第二个月即可恢复门诊、住院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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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账户余额方式
可通过社保卡服务热线(95566)、银行或定点医院查询。
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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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门诊、药店购药及急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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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封存期间,个人账户资金不清零,仅限指定用途使用。
医保停缴后个人账户余额可继续使用,但需注意报销待遇暂停的期限及恢复条件。建议及时关注医保政策变化,避免影响医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