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追缴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关于10年前社保的追缴问题,需结合具体情况综合判断,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一、无法追缴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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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法定追缴时效
用人单位未缴社保的法定强制追缴时效为 两年 ,自欠缴行为终止之日起计算。若社保中断超过10年,且期间未通过其他方式补缴,则无法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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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后重新参保
若中断后重新参保, 只能补缴中断期间的费用 ,而无法追缴中断前的社保。
二、可追缴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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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未缴且未补缴
若用人单位自欠缴行为终止后 未在两年内补缴 ,且社保中断状态持续至今,可视为“连续或继续状态”,追缴时效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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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的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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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存续且劳动关系存续 :若单位至今仍存在且劳动关系未解除,可申请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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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补缴 :部分情况下允许个人申请补缴,但需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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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缴流程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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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补缴
由用人单位向社保机构申请补缴,需提供工资、用工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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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补缴
需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证明等材料,但成功率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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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救济
若单位拒绝补缴,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但需注意时效问题。
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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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单位状态 :确认单位是否仍存在且劳动关系未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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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专业机构 :社保补缴涉及复杂法律问题,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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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政策差异 :不同地区对社保补缴有具体规定,需结合当地政策操作。
10年前的社保能否追缴需根据单位是否持续欠缴、是否超过追缴时效及是否重新参保等条件判断 ,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具体情况后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