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育津贴2023最新政策规定,申领时限为参保人员出院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2个月内。
申领条件
- 女职工在2021年12月1日后生育。
- 已在成都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了生育医疗费和产前检查费。
申领流程
- 申请:用人单位在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后,向参保关系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生育津贴核定申报。
- 受理:医保经办机构核实参保人员待遇享受情况,确认生育信息准确、合规后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或理由。
- 审核:审核经办人员审核相关生育信息及待遇享受情况。
- 办结:对审核通过的人员办理生育津贴支付,未通过的人员告知审核未通过原因。
生育津贴发放规定
- 发放标准:以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乘以相应的天数计发。
- 发放时限:用人单位网上申领成功的,生育津贴经医保经办机构核准后,20个工作日划拨至单位银行账户。
其他注意事项
- 未办理生育服务证的,不能享受产前检查费和生育津贴待遇。
- 男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 女职工无法自行申领生育津贴,需由用人单位经办人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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