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泸州生育津贴政策规定,生育津贴的计发天数以国家法律规定的产假天数为准,即 98天 。具体说明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发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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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 98天 产假,其中产前检查包含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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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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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等)增加 15天 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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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 15天 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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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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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 15天 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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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流产: 42天 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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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 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 除以30再乘以实际计发天数计算。若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则以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三、与158天的关系
泸州生育津贴 不直接按158天发放 ,但 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在98天基础上延长产假 (如四川等地通过地方性法规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男方护理假20天),延长部分不计入生育津贴计发天数,需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资或福利。实际生育总天数可能达到158天,但生育津贴仍以98天为限。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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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产假天数需以《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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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延长产假义务,职工可依法维权。
2024年泸州生育津贴按 98天 计算,超出部分需用人单位补足或安排其他形式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