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社保政策,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简称“居民养老”)和职工医疗保险(简称“职工医保”)的退休流程和待遇有明确区分,具体如下:
一、退休条件与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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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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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职工50/55岁、女管理员50岁、女灵活就业人员5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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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满15年(部分地区2030年前职工医保退休年限统一为男30年、女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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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职工档案或正常从业经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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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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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60周岁(男女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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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满15年,不足15年可一次性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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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职工档案,仅需缴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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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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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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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满10-15年(部分地区2030年前统一为男30年、女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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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两种保险的衔接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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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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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退休时可选择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转入职工养老保险,但缴费年限不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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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后养老金计算公式: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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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待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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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满足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后,办理退休手续次月即可享受待遇,无需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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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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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且实际缴费满5年,可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后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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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达到年限,需转为灵活就业医保继续缴费至满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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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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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差异 :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15年)通常长于居民医保(1年),建议优先确保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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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联网问题 :部分地区(如四川)社保系统已联网,避免重复缴费,但历史重复参保需按政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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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手续办理 :需分别向社保和医保部门提交材料,部分地区支持“电子社保卡”线上办理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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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缴费不足 :可通过趸缴补齐或转为灵活就业医保继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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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转职工医保 :需先办理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手续
参加居民养老和职工医保的退休需分别满足各自条件,养老保险可选择性合并,医保需根据缴费年限选择继续缴费或转其他类型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