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生育津贴的申请流程如下:
- 单位申请
- 准备材料:
- 《惠州市单位申领生育津贴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 单位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加盖单位公章,如无对公账户,需另附无对公账户信息说明,并上传本人开户的银行账户)。
- 出生医学证明(或死亡证明)和疾病诊断证明书的原件。若分娩前一个月前存在不同公司/单位参保的,暂不能申请,需待分娩前一个月前在同一公司/单位参保后,再申请生育津贴。
- 网上申请
- 登录“广东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搜索进入。
- 在右上角选择注册中点击“单位注册”,在注册界面选择“统一认证登录单位认证”。
- 完成单位信息录入--经办人信息--注册,记住经办人手机电话和密码(务必牢记)。
- 回到登录界面输入“注册经办人信息”,进入登录界面选择“单位网厅”,进入医疗保障单位网上办事大厅。
- 在医疗保障单位网上办事大厅点击“更多服务”,进入单位网上办事大厅,点击“网上经办---生育津贴支付”。
- 在生育津贴支付受理界面,带“*”为必填项,填写无误后,将需作为附件的材料上传(建议使用图片),最后点击“提交”,即完成生育津贴申报流程。
- 准备材料:
- 个人申请
- 准备材料:
- 《惠州市个人申领生育津贴申请表》。
- 享受生育津贴职工的社保卡(原件),若所持社保卡无医保金融账户或无社保卡的还需提供本人开户的银行账户(仅限七大行:中行、建行、工行、农行、广发行、邮储蓄银行、农商行)。
- 产假期间更换单位的申请生育津贴的还需填写《惠州市单位申领生育津贴承诺书(产假期间更换单位)》。其他情况需填写《惠州市申领生育津贴承诺书(参保职工选择不在我市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填写)》。
- 现场申请:
- 申办人携带上述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 工作人员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 经办机构审核后拨付办结,并反馈办理结果。
- 准备材料:
总的来说,惠州生育津贴的申请流程分为单位申请和个人申请两种途径。单位申请时,需准备相关材料并通过广东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个人申请时,则需携带相应材料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整个申请过程注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能够顺利享受到生育津贴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