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最新法律规定,护理假天数及政策如下:
一、护理假天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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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
赡养人、扶养人照顾失能或患病住院老年人的,每年累计享有不少于 10天 的护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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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家庭
独生子女照顾失能或患病住院老年人的,每年护理时间累计不少于 15天 。
二、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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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修订前 :独生子女护理假为15天,非独生子女为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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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修订 :统一将护理假天数调整为上述标准,废止了原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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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情况 :若用人单位与职工约定护理假超过法定天数,超过部分不享受护理假待遇。
三、其他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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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等福利 视同出勤 ,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克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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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护理假义务,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护权益。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年最新修订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