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月
根据河南省相关法律法规,护理假的规定如下:
一、护理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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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护理假
依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可增加产假三个月,并给予配偶 1个月护理假 ,期间视为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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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
根据《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二十九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老年人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每年累计享有 不少于20天的护理假 ,期间视为出勤。
二、护理假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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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属于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专项假期 ,并非劳动法规定,因此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监察不受理相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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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工资福利待遇 保持不变 ,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克扣。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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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家庭额外权益
除护理假外,独生子女家庭还可能享受其他福利,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每月20元以上)和农村责任田分给两人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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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申请与休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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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可 一次性连续休完 ,也可分多次灵活安排(如每月休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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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护理可参照医保目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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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解决途径
若用人单位拒绝执行,可通过 卫生计生委投诉 或 法律途径维权 。
以上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河南省内符合条件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