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待遇享受期开始前申请
如果居民医保缴费出现重复,参保人可以申请退费。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 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前 :
- 参保人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后,若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前因死亡、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其他统筹地区参加居民医保的,可以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
- 待遇享受期开始后 :
- 待遇享受期开始后,暂停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个人缴费不再退回。
- 系统原因导致的重复扣费 :
- 如果因系统原因导致重复扣费,银行对账后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多缴费用,缴费人无需操作。
- 重复缴费的退费流程 :
- 重复缴纳医保分为单位及个人原因和非单位及个人原因造成的重复缴费。只退回重复时段个人缴费部分,不退单位缴费部分,重复时段单位缴费并入统筹基金;非参保单位及个人原因造成的重复缴费,退回全部缴费额,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
- 通过线上渠道申请退费 :
- 参保人可以通过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电子税务局等线上渠道提交退费申请。
- 提交退费申请 :
- 参保人需要准备身份证、银行卡、缴费凭证等相关资料,并向当地税务部门或医保部门提交退费申请。
- 审核与办理退费 :
- 医保部门或税务部门会对提交的退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将相应资金退还给参保人。
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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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应尽快在待遇享受期开始前办理退费申请,以免错过退费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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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人可以通过线上渠道方便快捷地提交退费申请,并留意相关审核进度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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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系统原因导致重复扣费,参保人无需进行任何操作,银行会自动处理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