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假天数规定:
- 顺产:产假为 128 天。比如小 A 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 6000 元,她顺产,生育津贴 = 6000÷30×128 =25600 元 。
- 难产(含剖宫产):在顺产 128 天基础上增加 15 天,即 143 天。若小 B 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7000 元,她难产,生育津贴 = 7000÷30×143≈33366.67 元。
- 生育多胞胎:在顺产 128 天基础上,每多生育 1 个婴儿,增加 15 天。假设小 C 生育三胞胎,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8000 元 ,其生育津贴 = 8000÷30×(128 + 15×2)≈41066.67 元。
- 享受条件:
- 参保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且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 3 个月(中断缴费未超 3 个月并及时补缴)及以上,符合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政策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新参保未满 3 个月或中断缴费超 3 个月且补缴的,享受减半待遇。
- 特殊情况:上年度无生育保险征缴记录的用人单位,其生育津贴按参保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发。


- 产假天数规定:
- 顺产:产假为 128 天。比如小 A 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 6000 元,她顺产,生育津贴 = 6000÷30×128 =25600 元 。
- 难产(含剖宫产):在顺产 128 天基础上增加 15 天,即 143 天。若小 B 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7000 元,她难产,生育津贴 = 7000÷30×143≈33366.67 元。
- 生育多胞胎:在顺产 128 天基础上,每多生育 1 个婴儿,增加 15 天。假设小 C 生育三胞胎,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8000 元 ,其生育津贴 = 8000÷30×(128 + 15×2)≈41066.67 元。
- 享受条件:
- 参保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且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 3 个月(中断缴费未超 3 个月并及时补缴)及以上,符合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政策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新参保未满 3 个月或中断缴费超 3 个月且补缴的,享受减半待遇。
- 特殊情况:上年度无生育保险征缴记录的用人单位,其生育津贴按参保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发。
如果你还想了解生育津贴领取流程、所需材料等相关内容,欢迎随时提问,我可以继续为你提供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