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新郑市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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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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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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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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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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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600元,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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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600元,报销比例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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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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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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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 :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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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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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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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600元,报销比例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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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600元,报销比例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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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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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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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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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 :起付标准150元,1000元内80%、1000元以上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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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600元,1000元内65%、1000元以上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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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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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1200元,1000元内60%、1000元以上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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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600元,1000元内65%、1000元以上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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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报销
- 支持门诊慢性病治疗,报销比例50%-80%,具体根据病情和药方调整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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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每年01月1日重置,次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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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15万元,超过部分按7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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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服务 :在县级及以上中医医院住院时,起付标准降低100元,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以上信息综合自政府公开资料及权威平台数据,具体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