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联达计价软件中实现主材价格不下浮,可通过以下两种主要方法处理:
一、采用甲供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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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材料属性
将主材的供货方式修改为“甲供”。在广联达软件中,进入“材料管理”或“工程量清单”模块,找到目标主材,将供货方式栏修改为“甲方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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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计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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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费用汇总阶段,找到工程总造价的计算基数行,用代码“甲供材料”减去甲供材料的原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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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主材的下浮率(如6%),计算调整后的主材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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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调整后的主材价格加回总造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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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规费与税金
主材价格未下浮,但其他费用(如措施费、规费等)可按约定下浮(如10%),需在取费时单独调整。
二、调整计费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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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下浮后调整主材价格
在费用汇总时,采用公式:
$$\text{调整后总造价} = (\text{原总价} - \text{主材原价}) \times (1 - \text{下浮率}) + \text{主材原价}$$例如:总价下浮20%,主材不下浮,则公式为:
$$\text{调整后总造价} = \text{原总价} \times 0.8 + \text{主材原价}$$ 。 -
分部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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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主材价格归零,按原用量乘以市场价计算调整后主材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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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如人工、机械、规费等)按约定下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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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总造价中手动添加调整后的主材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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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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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与计价基准 :确保材料价格与税金计算基准一致(含税/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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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 :甲供方式需符合合同约定,避免因定义差异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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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操作 :调整后需检查工程量清单与总价的匹配性,避免遗漏或重复。
通过上述方法,可在满足主材价格稳定的灵活调整其他费用,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