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增值税抵扣规则,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的税率是否一致,并非强制要求。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基本抵扣原则
增值税实行 购进抵扣制 ,即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服务时支付的增值税额(进项税),可以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服务时抵扣相应的销项税额。这一原则不要求进项和销项的税率必须完全一致。
二、具体应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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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税率可抵扣
进项13%的产品或服务对应的进项税,完全可抵扣销项6%的服务税额。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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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入13%税率的原材料,进项税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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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6%税率的咨询服务,销项税6%;
两者税率不同,但进项税可全额抵扣销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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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行业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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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软件企业 :若销售13%税率的产品,但进项为6%的服务,需确保业务符合软件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避免因税率不匹配影响税收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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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 :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时,13%进项可抵扣9%销项;若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则13%进项不可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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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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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相关性 :进项和销项需与企业的主营业务相关,若存在明显无关情况,可能被税务机关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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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合规 :需确保所有票据合规,且及时申报抵扣,避免因逾期或违规操作影响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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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抵税额管理 :若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可形成留抵税额,可在后续期间继续抵扣。
进项13%销项6%的情况可以抵扣 ,但需符合相关税收规定,并注意业务匹配性和税务筹划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