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社保年限规定如下:
一、基本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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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满15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要求参保人累计缴费满15年,达到60周岁时,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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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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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 :无需缴费即可领取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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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实施时不足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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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逐年缴费至60周岁,允许补缴(补缴年限不超过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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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补缴后累计缴费超过15年,每增加1年缴费,基础养老金会适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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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待遇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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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年满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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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状态 :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
三、缴费档次与待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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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档次 :不同地区设置多个缴费档次,缴费档次越高、缴费时间越长,个人账户养老金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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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个月。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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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实施时间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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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6月30日前出生的居民无需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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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居民需累计缴费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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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贴 :
- 补缴年限部分可享受政府缴费补贴,但中断补缴年限不享受补贴。
以上规定综合了全国统一政策及部分地区特殊政策,建议参保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缴费档次并持续缴费以保障养老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