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疗保险起付标准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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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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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100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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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300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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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350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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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外住院 :1800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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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计算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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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时,起付标准逐次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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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住院:1600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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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住院:1400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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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及以上住院:不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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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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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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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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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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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5类人群不设起付线。
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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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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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1800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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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1300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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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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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7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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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85%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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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85%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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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销限额
- 门诊年度报销上限2万元,住院年度30万元。
三、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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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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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门诊医疗费用未达起付标准时,次年起付标准降低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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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及儿童门诊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根据缴费档次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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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 :
- 不同缴费档次(高档/中档/低档)政府补助金额不同,例如高档800元/年,低档150元/年。
以上标准综合了不同地区的政策差异,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所在地医保政策确认具体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