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额度和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院级别及年龄等因素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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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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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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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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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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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周岁及80周岁以上老年人:首次住院起付线降低40%,第二次降低60%,第三次及以上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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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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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 :起付线以上、基金支付限额以下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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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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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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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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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药品及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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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药品:个人自付10%,剩余9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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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检查(400元以上):按6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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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关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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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报销
- 起付线500元,10001-18000元报销70%,18001-30000元报销75%,最高补偿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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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贴
- 2025年云南省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400元,财政补贴670元,总筹资标准1070元。
三、示例计算
案例 :60岁参保人员因疾病在三级医院住院,总费用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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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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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报销费用 :200,000 - 600 = 199,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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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金额 :199,400 × 55% = 109,6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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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自付部分 :109,670 × (1 - 20%) = 87,736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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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要求 :未经基层转诊直接在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降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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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2025年云南省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年度报销额度为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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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恶性肿瘤放化疗等重大疾病,一个待遇年度内仅计1次起付线。
以上信息综合了不同地区的政策规定,具体以参保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