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报价的六种方法如下:
- 不平衡报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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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在不影响总价的情况下,通过调整内部各个项目的报价,以期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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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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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早日收回资金的项目(如前期措施费、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等)可以报较高的价格,后期工程项目(如设备安装、装饰工程)的报价可适当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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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今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单价适当提高,工程量有可能减少的项目单价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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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图纸不明确,估计修改后工程量要增加的,可以提高单价;工程内容说不清楚的,则可以降低一些单价。
- 暂定工程量的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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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业主规定了暂定工程量的项目内容和暂定总价款,投标人需要在总报价中加入这笔暂定金额,但分项工程量不准确时,允许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所报单价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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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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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出暂定工程量的项目和数量,但并没有限制这些工程量的估算总价款,要求投标人既列出单价,又应按暂定项目的数量计算总价。
- 多方案报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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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对于工程范围不明确、条款不清楚的招标文件,投标人提出多个报价方案,以降低总造价,吸引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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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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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原招标文件报一个价,再提出如果某条款作某些变动,报价可降低的额度。
- 增加建议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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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投标人提出改进设计方案,并按照此方案进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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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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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原设计方案提出新的建议,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建议。
- 突然降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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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先按一般情况报价或表现出对工程兴趣不大,等快到投标截止时,再突然降价,以迷惑对手,提高中标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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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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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需全面掌握和分析信息,做出正确判断。
- 无价折价法 :
- 定义 :对于一些材料或设备,尤其是专利或专有技术,其价格难以估算,可以提前算出费用并给予一定的折扣。
这些方法可以帮助投标人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提高中标概率,同时实现最佳的经济效益。选择合适的报价方法需要根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和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