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报价异常一致的认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具体表现形式和场景进行判断。以下是综合分析:
一、异常一致的定义与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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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完全一致
不同投标文件在技术方案、商务报价等核心内容上存在完全相同或高度相似的情况,包括格式、业绩案例、标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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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律性差异
投标报价呈现等差数列、等比数列,或报价差额呈固定百分比等规律性变化,暗示投标人之间可能存在协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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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关联证据
包括文件格式完全一致、特定业绩或标识重复、投标保证金来源相同等。
二、特殊场景的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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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投标 :若投标人曾就类似工程联合投标,可能导致文件内容高度相似,但可通过评标澄清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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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错误 :因打印或编制错误导致的雷同不属于异常一致,需结合其他证据判断。
三、与串通投标的关联性
异常一致是串通投标的重要表现形式,但需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其他常见串通行为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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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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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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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泄露标底或评标信息
四、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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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阶段 :评标委员会可通过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对比类似工程历史数据排除合理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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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后果 :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项目可能被废标,相关投标保证金将收缴国库。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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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字段一致不必然违法 :如联系电话、地址等商务信息相同,需结合其他异常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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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差异合理 :因技术路线、成本计算等合理因素导致的内容相似,不属于异常一致。
投标报价异常一致的认定需结合具体表现、场景及关联性证据,通过综合分析判断是否构成串通投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