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160元/人的政策主要出现在以下地区和时间:
-
2016年全国统一调整
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合并)将个人缴费标准统一调整为160元/人(含外市户籍人员)。这一调整旨在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扩大医保覆盖范围。
-
部分地区特殊说明
-
莱芜市 :2017年度(2016年10月25日-12月25日缴费)延续了160元的缴费标准。
-
成都市 :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分为两档,普通成人160元/人,大学生等特殊群体150元/年。
-
-
其他地区差异
- 北京、重庆等地存在不同标准:北京城镇老年人360元/年,学生儿童160元/年;重庆分档缴费,一档140元/年,二档350元/年。
总结 :160元/年的缴费标准主要适用于2016年全国统一调整的城乡居民医保,但具体执行中存在地区差异,需结合当地政策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