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报价清单漏项的处理需根据合同类型、漏项原因及招标文件条款综合判断,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一、合同类型与漏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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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合同
若漏项属于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如关键设备型号、基础工程量等),通常视为承包商违约,需承担风险或赔偿损失。若漏项因招标方信息错误导致,可依据《民法典》重大误解条款协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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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合同
允许在施工过程中增补漏项,但需与招标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若漏项在招标文件允许范围内,可要求其他有效投标中该项的最高价计入评标总价,并对其他条款进行价格调整。
二、处理步骤与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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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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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对标 :逐条核对招标文件,标记存疑内容(如设备参数、报价范围),并通过书面答疑要求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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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报价 :所有清单项目必须报价,不可擅自备注“暂不报价”或删除内容。需明确设备供应商责任划分,避免模糊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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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规避 :若发现招标文件错误,应及时沟通要求修正,或采用报价调整策略(如风险考虑报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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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与签约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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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项确认 :评标时若发现漏项超出允许范围,应否决投标;若在允许范围内,需要求投标人确认是否包含在投标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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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 :优先采用单价合同,并约定漏项处理条款(如金额阈值、责任归属);总价合同需明确漏项增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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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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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谈判 :因招标方信息错误导致的漏项,可依据《民法典》重大误解条款协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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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途径 :若协商失败,可依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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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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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主观臆断 :漏项处理需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施工图为准,不得擅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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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证据 :沟通记录、书面答疑及修改意见等材料需妥善保存,为后续争议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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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盘改进 :总结漏项原因,完善内部审查机制,避免重复错误。
通过以上措施,可有效应对投标报价清单漏项问题,降低合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