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
根据江门市职工医疗保险政策,最低累计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基本缴费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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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日前参保
若参保人于2018年1月1日前在江门市参加过职工医保,退休后需累计缴费满 20年 (含视同缴费年限),即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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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日后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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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参保人员需累计缴费满 25年 (含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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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异地职工医保缴费历史转入,需同时满足在本市实际缴费满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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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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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统一年限 :自2026年起,江门市职工医保最低累计缴费年限将逐步统一为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但这一调整计划于2030年1月1日才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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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灵活就业人员2018年前参保的最低年限仍为20年,2018年后参保的最低年限为25年。
三、缴费不足的处理方式
- 缴费年限不足20/25年的参保人,可申请一次性补缴或逐月代扣,确保满足缴费年限要求。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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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 :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性55/50岁,具体以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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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条件 :需同时满足累计缴费年限和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官方渠道说明,具体以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