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农合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级别和保障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补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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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卫生所
报销比例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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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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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3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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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2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二、住院补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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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基数 :以2025年最新标准为例,起付线为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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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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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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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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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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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最高200元。
三、大病补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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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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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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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8000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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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1-30000元: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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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1元及以上: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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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累计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分段补偿。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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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限额 :2025年新规设普通门诊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160元,年度不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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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报销 :高血压、糖尿病等8种大病门诊用药乙类药品,个人先自付10%后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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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报销 :自付费用1.5-6万元区间报销55%,6-10万元60%,10-15万元65%,超15万元70%。
以上比例及限额以2025年最新政策为准,具体执行可能因地区细则略有差异。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实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