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准生证(现更名为《生育服务证明》)的办理要求如下:
一、无需办理准生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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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孩和二孩登记
自2016年全面两孩政策实施起,生育一孩和二孩均无需办理准生证,只需在现居住地或户籍地计生部门进行生育登记,领取《生育服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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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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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户籍均不在本地但女方居住满1个月的夫妻,需在生育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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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夫妻(24周岁以上且未生育子女)可在怀孕前或产后三个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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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仍需办理准生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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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孩及以上生育
生育三孩及以上仍需办理《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需提交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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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证明的替代性
《生育服务证明》已整合准生证、查环等功能,生育全程可享受孕检、分娩、免费避孕药具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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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准生证
若未及时办理,可在孩子出生后补办,但可能影响生育保险待遇(如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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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统一性
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已废除准生证,仅少数地区因管理需要保留单独证件。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计生部门,确认具体流程及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