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医保视作缴费年限的规定,综合相关搜索结果整理如下:
一、视作缴费年限的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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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认定
上海医保视作缴费年限包括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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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工龄 :1992年年底前的连续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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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年限 :1993年1月前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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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年限要求
当用人单位及职工累计缴纳医疗保险费(含视作缴费年限)超过15年时,退休后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其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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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待遇触发条件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从领取养老金当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此时用人单位缴纳的医保费计入个人账户,医疗费用按退休人员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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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处理
若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需按每年120元标准补缴至满15年,补缴期间不停止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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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目前全国尚未统一医保缴费年限标准,上海本地未明确区分男性和女性参保人的具体年限要求(如25年或30年),但普遍以15年为核心标准。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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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作缴费年限的终止
若职工在1992年底前中断工龄且未重新参保,该部分工龄不计入视作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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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渠道
具体政策细节可咨询医保部门或拨打12393热线。
以上信息综合了《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及相关政策文件,确保与最新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