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及生育津贴的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报主体与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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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 :由用人单位负责申报,需在生育、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后一个月内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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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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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生育/流产/手术次月起1年内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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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申报:累计缴费满12个月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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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需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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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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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社保卡/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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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计划生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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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出院记录、费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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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补充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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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需提供异地医保定点机构资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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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重病等特殊群体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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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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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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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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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材料提交至社保经办机构(线上或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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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审核通过后,款项打入单位账户,再由单位发放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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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部分地区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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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当地医保公众号(如“苏州医保”“成都医保”)上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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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人脸识别、电子签名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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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津贴计算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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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30×产假天数(顺产98天+晚育奖励30天,剖宫产+15天,多胞胎每胎+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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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时间 :审核通过后次月15日前发放至个人账户。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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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需满足连续缴费满9个月(非连续可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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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所有票据需与诊断书、出生证明等材料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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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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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前缴费不足9个月但分娩后缴费满12个月的,津贴由基金补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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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注销或缴费中断期间,职工可申请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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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地区差异说明
不同城市政策存在差异,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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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部分城市需《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等额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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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渠道 :如洛阳实现“免申即享”,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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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发放 :成都新政将津贴直接划入个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确认具体材料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