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结算或自费后补报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后的报销方式主要分为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一、直接结算方式(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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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医保公众号(如湘医保)等渠道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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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结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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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码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通过人工窗口直接结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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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确认医院是否支持异地结算,可提前搜索医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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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
报销比例按参保地同类医疗机构标准执行,住院费用直接由医保支付,门诊费用可按规定报销。
二、自费后补报方式(适用于未及时备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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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垫付
未备案的异地就医需先自费垫付所有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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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备案手续
出院后1个月内,携带出院证明、病历单、缴费单等材料回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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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补报时费用按参保地政策执行,通常为直接结算比例的90%(即降低10个百分点)。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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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人群限制 :主要覆盖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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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院要求 :需选择开通异地联网直接结算的医院,否则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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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支取 :异地就医个人账户金额可回参保地医保卡支取,用于门诊和药店购药。
建议优先选择直接结算方式,以减少垫付成本。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备案,需及时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