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7月1日
吉林省的社保缴费开始时间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如下:
- 1995年7月1日 :
- 吉林省自1995年7月1日开始实施社保制度,社会保险公司依据居民身份证号为每一位参保的公民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基本社会养老账户,记录在职期间单位和个人的缴费信息,两者累计储存。
- 1993年 :
- 吉林省从1993年开始统一缴纳社会保险,从1987年开始补交。
- 1987年 :
- 吉林市的社保是从1987年开始的,1995年7月进入电脑,建立了个人账户。
- 1985年 :
- 长春市从1985年开始缴纳社保,具体为1993年10月。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结论:吉林省的社保制度自1995年7月1日开始实施,并且在此之前已经存在一段时间的社保缴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