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现行政策,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及相关规定如下:
一、发放方式
生育津贴 不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 ,而是由用人单位在收到医保审核通过的津贴后, 直接拨付至生育(或流引产)时所在参保单位对公账户 。用人单位需在生育津贴拨付后,再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等方式发放给女职工。
二、发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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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用人单位需在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材料齐全后,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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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拨付 :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将津贴拨付至单位对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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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发放 :单位根据职工实际工资和津贴标准计算应发金额,扣除相关费用后发放给职工。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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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时间 :审核通过后,津贴通常在10个工作日内拨付至单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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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障 :直接发放至单位账户可避免因用人单位资金问题导致津贴延迟或纠纷,保障职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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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工资的关系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合并计算,津贴高于工资时,差额由单位补足。
四、政策依据
根据《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生育津贴的申领、拨付等流程均以用人单位为申报主体。
武汉生育津贴的发放机制以单位为中转渠道,职工无法直接获得现金,但可通过单位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