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生育津贴申领政策,小产(流产、引产等)申请生育津贴需准备以下材料:
一、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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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申请表
需用人单位如实填写并盖章,可在医保部门官网下载或窗口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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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
-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清晰呈现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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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证明
- 《生育服务登记单》或《再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证明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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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
- 新生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确认新生儿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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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相关材料
- 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需注明妊娠周数、生产方式(如顺产、剖宫产)及医疗费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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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信息
- 职工本人在长沙开户的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用于接收津贴款项。
二、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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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引产 :需额外提供医院出具的流产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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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 :需提供剖宫产手术证明。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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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申请需在女职工产假期满后3个月内提交,最长申领期限为分娩后8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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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医保部门审核不通过可能导致津贴无法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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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办理
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建议提前联系当地医保部门确认最新政策,确保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