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营医院更名条件,综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主要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合法变更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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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完成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医疗机构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证照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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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变更合规性
若涉及股权结构调整(如转让、增资等),需按《公司法》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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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向非股东转让需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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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股东未同意转让时需购买,否则视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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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变更登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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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材料
需向原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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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申请表(原法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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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人身份证、简历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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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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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医院需提供股东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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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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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如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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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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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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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变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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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名称中不得含有“协和”等与知名医院直接相关的字词,需经国家卫健委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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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注册的医疗机构变更名称需无投资关系或相关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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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变更情形
- 若涉及分立、合并、注销等情形,需按专项流程办理。
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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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规划 :名称变更涉及工商、医疗等多部门审批,建议提前3-6个月启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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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复杂变更需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法律审核等。
(引用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