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策及相关政策文件,职工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规定如下:
一、过渡期政策(2025-202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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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标准
在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职工, 最低缴费年限仍为15年 ,无需提前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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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稳定性
已经退休或计划在此期间退休的人员,无需担心年限不足的问题,可以正常领取养老金。
二、渐进式延长政策(2030-203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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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年增加标准
从2030年1月1日起,最低缴费年限 每年增加6个月 ,直至2039年12月31日达到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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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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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年 :15年 + 6个月 = 15.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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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1年 :15.5年 + 6个月 = 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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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5年 :15年 + 3年(6个半年)= 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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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7年 :15年 + 3.5年(6.5个半年)= 18.5年 (需注意:男性原法定退休年龄60岁,若2037年退休,实际缴费年限为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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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弹性退休与过渡期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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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提前退休
若职工选择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弹性提前退休,需满足 对应退休年份的最低缴费年限 。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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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1年退休:需满足16年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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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4年退休:需满足17年6个月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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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协商延迟退休
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选择延迟退休的,需提前1个月书面确认延迟时间,缴费年限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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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生效时间 :最低缴费年限调整自2030年1月1日起生效,2025-2029年期间退休的人员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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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年限 :过渡期内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仍按原政策执行(男性25年、女性20年),2026年起逐步延长至男性30年、女性25年。
以上政策旨在应对人口老龄化,确保养老金制度的可持续性。建议职工根据退休计划提前规划缴费年限,避免因政策调整影响养老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