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合同不一致的判定需结合具体情况,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一般合同不一致的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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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协议或变更约定优先
若存在双方协商一致的补充协议或书面变更约定,应优先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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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时间优先原则
若无补充协议,通常以最后签订的合同为准。但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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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合同属于格式合同,格式条款的无效或变更需符合法律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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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合同约定了不同的生效条件,需结合条件成就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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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履行优先
若双方均按某份合同实际履行,且对方未提出异议,则该版本可能被认定为有效。
二、特殊情形的补充判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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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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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采用合同中的通用条款或交易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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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歧义,可结合合同目的、交易背景及双方行为习惯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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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链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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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往来邮件、短信、聊天记录等证明真实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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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签订过程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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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济途径
- 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证据认定。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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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的特殊规定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若存在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义务等情形,相关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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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单独性 :若存在多份劳动合同内容不一致,通常以盖有骑缝章或最后签订的那份为准。
合同不一致的判定需从补充协议、签订时间、实际履行等多维度综合考量,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