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信息,湖北省社保政策主要涉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险种,具体调整如下: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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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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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 (武汉市和省直):月标准7489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22467元,下限44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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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 (黄石市等7市):月标准6948元,上限20844元,下限40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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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 (荆州等9市):月标准6805元,上限20415元,下限40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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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档次选择
- 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9个档次(60%-300%)申报缴费,省直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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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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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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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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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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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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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财政补助不低于6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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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2000元,具体档次由各地政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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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核定
- 个人缴费基数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申报,退休人员按在职职工平均缴费基数核定。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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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 年缴100-2000元,设12个档次,各地可增设缴费档次,最高不超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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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补贴
- 财政补贴标准不低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用于提高基础养老金待遇。
四、其他重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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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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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参保人员可按补缴时上年度全省平均工资的60%或100%为基数补缴,灵活就业人员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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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年限计入缴费年限,退休后按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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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调整机制
- 基础养老金与职工平均工资、物价指数挂钩,建立正常调整机制。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各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