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医疗保障局最新通知,湖北医保跨省就医政策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扩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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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增加 :将跨省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病种范围从5种扩大至10种,新增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等5种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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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包括门诊用药、门诊手术等费用,进一步减轻参保群众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二、省内医保个人账户“两共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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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异地就医的门诊费用,实现家庭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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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共济 :开通“医保钱包”功能,支持跨省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适用于异地长期居住、转诊等人员。
三、异地就医备案与管理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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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渠道 :支持线上办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鄂汇办APP等)和线下办理(乡镇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实现县域内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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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类型 :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转诊人员等5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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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时效 :备案后次年3月1日前发生的异地就医费用可纳入直接结算范围。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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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管理 :异地转诊需通过医保平台提交转诊证明,未备案的转诊费用需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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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参保人员 :跨省就医时暂停新农合报销,费用按参保地城镇居民医保待遇报销,结算后恢复新农合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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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异地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通常为70%-80%,具体以参保地政策为准。
五、操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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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鄂汇办”小程序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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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时出示医保卡或电子凭证,直接结算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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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手工报销,需提供医疗费用明细、诊断证明等材料。
以上政策自2022年12月30日起逐步实施,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备案类型和结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