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替使用远近光灯
夜间通过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正确使用灯光是确保行车安全的关键。根据相关法规和驾驶规范,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灯光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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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替使用远近光灯
驾驶员需交替使用远近光灯至少两次,通过路口后继续交替使用至驶离路口。远光灯可提高视野范围,近光灯则用于近距离照明和提醒其他道路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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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场景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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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路灯或照明不良 :需开启大灯(高亮度前照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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窄路、坡道、急弯等 :应切换为近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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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障或事故 :需开启示宽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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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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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减速
通过路口前需降低车速,确保能够及时应对突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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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交通标识
若路口有明确的交通标志或标线(如“让行”标识),需优先遵守其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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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要求
在科目三灯光模拟考试中,需交替使用远近光灯 两次以上 ,未达要求视为考试失败。
三、违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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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夜间未使用远近光灯或未交替使用,可能被处以200元罚款并记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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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风险 :不当灯光使用易引发其他车辆或行人误判,导致交通事故。
夜间通过无信号灯路口时, 交替使用远近光灯 是核心要求,同时需结合其他交通规则共同保障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