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信号灯控制的路口,通行顺序遵循“转弯让直行、右侧先行、让行标志优先”三大核心原则,具体规则由《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未遵守规则的一方需承担事故责任,驾驶员需提前减速观察,确保安全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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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侧先行原则:无标志标线的路口,两车垂直直行时,右侧车辆拥有优先路权。例如,若两车同时抵达十字路口,A车需让B车先行(B位于A右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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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弯让直行:转弯或调头车辆必须让直行车辆优先通过。若蓝色车左转,黄色车直行,则蓝色车需停车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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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转让左转:同一道路相向行驶时,右转车辆需让对向左转车辆先行。例如,蓝色车右转应让红色车左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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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行标志优先:路口设有倒三角或八角形让行标志时,即使直行也需让行其他方向车辆。如B车遇地面倒三角标志,需让A车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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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岛特殊规则:进入环岛的车辆需让环岛内车辆先行,出环岛前应提前变道至外侧车道。
总结:通过无信号灯路口时,牢记“一慢二看三让”,优先遵循标志标线,无标志则按右侧先行和转弯让直行规则通行。安全礼让是避免事故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