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信号灯的规定,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基本通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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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灯停,绿灯行
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允许通行,黄灯为警示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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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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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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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需减速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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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通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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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转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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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形灯亮红灯时,右转车辆可在不妨碍被放行车辆和行人的前提下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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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灯亮时,右转需遵守“右转优先”原则,但不得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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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转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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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转信号灯为绿灯时,左转可进入左转待转区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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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转箭头灯为绿灯时,可通行;若为红灯则禁止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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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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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遵循机动车信号灯指示,左转时需跟随机动车左转信号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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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头时需下车推行,通过斑马线逆向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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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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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灯分类
包括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等7类,需根据具体路口类型遵守对应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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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信号灯路口
应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优先遵循右方道路通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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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灯故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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箭头灯不亮时,默认为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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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盘灯与左右转箭头灯同时为红灯时,禁止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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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律依据
所有规则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违反信号灯通行规定将面临罚款、扣分等处罚。
以上规则适用于普通道路及高速公路,特殊场景(如铁路道口、学校周边)可能有额外限制,需提前观察警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