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医疗保障政策,门诊特定病种(门特)分为两类,具体如下:
一、一类门特病种(共19种)
包含原27种常见慢性病种及新增病种,通过门诊治疗无需住院,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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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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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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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毒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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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风湿关节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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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房颤动抗凝治疗 (自2019年新增)
二、二类门特病种(共39种)
包含原26种特殊病种及新增病种,部分病种如恶性肿瘤镇痛治疗、活动性肺结核等报销限额较高。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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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镇痛治疗 (含非化学药物、生物靶向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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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性肺结核 (报销有效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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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裂情感性障碍 (长期有效)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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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调整 :2019年新增了10个病种(如心房颤动抗凝治疗、肝豆状核变性等),同时调整了部分病种的有效期(如慢性丙型肝炎6个月/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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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一类门特每月报销限额为600元,二类门特无统一限额但多数病种费用较高(如肿瘤治疗可达数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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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范围 :职工和居民医保均可享受门特待遇。
以上信息综合了广州市医疗保障最新政策文件及权威平台发布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