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城乡居民医保政策,2025年新农合(含原新农合)的报销比例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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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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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200-4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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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在乡镇卫生院花费1000元,个人承担400元,报销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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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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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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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在县级医院花费10000元,个人承担3500元,报销6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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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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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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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在二级医院花费20000元,个人承担13000元,报销6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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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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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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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在三级医院花费30000元,个人承担15000元,报销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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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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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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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二级医院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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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30%。
三、大病保险补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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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自付费用超过1.5万元后,按以下比例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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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万元: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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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万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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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万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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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5万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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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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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普通门诊在基层医疗机构0元起付,但部分城市(如长沙)尚未实现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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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低保户、脱贫人口等可额外享受医疗救助,最高覆盖95%费用。
以上数据综合了政策文件及权威平台信息,具体执行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