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互助金的报销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门诊医疗费用 :
- 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指起付线至封顶线最高支付额度以内),由职工承担的“自付一”部分的费用,扣除1800元起付线后按20%(劳模和特困职工按25%)比例核算互助金。
- 住院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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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指起付线至封顶线最高支付额度以内),由职工承担的“自付一”部分的费用,首次住院扣除1300元(二次含二次以上住院后扣除650元;特困职工首次住院扣除650元,二次含二次以上住院扣除325元)起付线后按20%(劳模和特困职工按25%)比例核算互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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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在封顶线以上的费用:职工门诊、住院“自付一”费用达到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后,仍发生医保范围内自付一费用,在封顶线以上至50000元以内,可享受40%的互助金,最高报销额为20000元;50000元以上至100000元部分,可享受60%的互助金,最高报销额为30000元;100000以上至150000元部分,可享受80%的互助金,最高报销额为40000元。
- 住院生育医疗费用 :
- 从市总工会获悉,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扩大补助范围,将住院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可报销范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按照“住院医保费用总额”(指医保目录内医疗费用总额)的11%给予补助;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按照住院费用总额的6%给予补助。
- 其他医疗费用 :
- 职工互助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还包括基本医疗、大病医疗、住院医疗、意外伤害医疗等方面,报销范围较广,报销比例较高,报销金额较高。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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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职工在参加医疗互助活动时,应详细了解并确认所在单位的具体报销政策和比例,以便更好地利用医疗互助金减轻个人医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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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特殊群体(如劳模和特困职工),应关注政策中是否有额外的补助措施,以便最大限度地享受医疗互助金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