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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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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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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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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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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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一级200元、二级400元、三级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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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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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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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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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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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一级300元、二级400元、三级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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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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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统一支付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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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两病”(高血压/糖尿病)
- 每年最高报销12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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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 52种病种,报销比例70%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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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激励 :2024/2025年连续参保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可额外提高1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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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就医 :报销比例根据备案类型调整(如三级医疗机构60%、二级7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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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起付线5000元后,分段报销比例50%-65%,特困人员可享倾斜政策
四、政策调整说明
2024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职工医保同步调整。医保基金支出增加6315.61万元,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就医保障水平。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文件及政府公开数据,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