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生育津贴政策,生育津贴的天数计算如下:
一、基础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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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 :98天(含产前检查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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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 :增加15天(如剖宫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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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二、流产津贴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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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 :15天产假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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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流产 :42天产假及津贴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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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 :以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为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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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自2019年12月17日起,生育津贴总天数调整为188天(一胎和二胎),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1个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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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妊娠满7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按90天计算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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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和陪产假均包含周末和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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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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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申领流程可通过当地医保平台办理
以上信息综合了河南省最新政策及多地执行标准,实际操作中需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