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的发放天数根据不同地区和情况有所不同。以下是根据不同地区的相关规定整理的生育津贴发放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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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顺产的,158天(含60天延长);难产、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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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生育一孩、二孩、三孩均可以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如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再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再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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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晚育增加60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引流产的生育津贴按15天计算;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引流产的,生育津贴按42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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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企业单位女职工正常分娩的,享受98天生育津贴。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增加60天生育津贴。难产或者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发15天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发15天生育津贴。不满四个月流(引)产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满4个月不满7个月流(引)产的,享受42天生育津贴;7个月以上流(引)产的,享受98天生育津贴。
由于各地政策存在差异,建议您根据自己所在的地区和具体情况,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查阅最新的官方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