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25年病残津贴的最低标准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的解释:
病残津贴的计算方式
- 累计缴费年限满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含)以内的:病残津贴月标准执行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并在国家统一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时按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政策同步调整。
- 累计缴费年限满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病残津贴月标准执行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并在国家统一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时按照基本养老金全国总体调整比例同步调整。
- 累计缴费年限不满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的:病残津贴月标准执行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并在国家统一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时按照基本养老金全国总体调整比例同步调整。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支付12个月的病残津贴;累计缴费年限满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增加3个月的病残津贴。
影响病残津贴金额的因素
- 缴费年限:累计缴费年限越长,病残津贴金额越高。
- 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距离退休年龄越近,病残津贴金额越高。
请注意,具体的津贴金额还需根据青海省的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确定。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最新通知,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