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整体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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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报销比例
洛阳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 80% ,个人自付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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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及机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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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在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提高至 85% ,二级医院65%,一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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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如异地转诊、急诊抢救等):自主就医报销比例降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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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费用分段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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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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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起付线2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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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起付线4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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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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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大额医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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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在职职工800元,退休人员700元,70周岁以上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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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三级医院55%,二级65%,一级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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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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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 :三级医院1700元起付,二级1100元,一级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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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住院 :三级医院500元起付,二级350元,一级2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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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15万元以下职工80%,退休人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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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 普通门诊 :二级及以下机构在职职工55%,退休人员65%;三级机构50%,退休人员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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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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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与报销比例
- 药品目录按就医地标准执行,但报销比例按参保地标准执行(如洛阳80%的报销比例在异地同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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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 部分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需办理备案手续,未备案可能影响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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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方式
- 可通过“洛阳医保”公众号查询具体报销比例及起付线标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2025年洛阳市医保政策,具体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