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24年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情况如下:
一、伤残津贴调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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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伤残等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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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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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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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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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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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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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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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退出工作岗位前工作时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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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不满10年:一至四级伤残再增加11元,五至六级伤残再增加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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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一至四级伤残再增加21元,五至六级伤残再增加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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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一至四级伤残再增加31元,五至六级伤残再增加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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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满30年及以上:一至四级伤残再增加41元,五至六级伤残再增加3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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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活护理费调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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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护理等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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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每人每月增加107元(调整后标准为27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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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每人每月增加86元(调整后标准为219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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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每人每月增加64元(调整后标准为20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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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标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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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月生活护理费不低于34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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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月生活护理费不低于28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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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月生活护理费不低于20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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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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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每人每月增加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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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亲属 :每人每月增加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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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寡老人或孤儿 :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再增加5元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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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范围覆盖2017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并享受相关待遇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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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31日前已退休或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工伤人员,按养老金增加额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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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伤残津贴低于3287元(2024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90%)的,补足至3287元
以上调整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相关待遇于9月底前落实到位。